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3-12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作出如下安排:

一、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上课,补上5月5日(周二)的课。

三、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