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湖州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已进入收官阶段,为全面梳理、总结和评估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并在此基础上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党院办、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工部(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公共事务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服务地方发展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
二、“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
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职责,全面梳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总结本部门在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逐条核实“十四五”事业发展关键指标(附件1)的完成情况(含年末预期),深入分析未达标指标的具体原因,查找短板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凝练需长期坚持的重要经验,形成规划实施总结自评报告(1200字以内)。
三、“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
根据学校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请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分析发展现状与未来需求,进一步明确“十五五”期间的发展思路、主要发展目标以及核心指标体系,并就“十五五”规划的编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形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报告(800字以内)。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加强调研、深入思考,8月15日前将“十四五”规划总结自评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报告、完善后的“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关键指标”通过浙政钉报送发规处。
2.纸质材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510办公室)。
3.联系人:杨国庆,电话:0572-2119176
附件:
1.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关键指标(截至2025年6月).xlsx
湖州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