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湖州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通知

发布者:湖州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2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学校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组织系统的联动协调作战能力,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火灾的应急反应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计划在3月底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一、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参演对象及观摩对象

(一)演练内容:火灾逃生、初期灭火和高楼救援

(二)演练时间:2024年3月28日18:00-18:50

(三)演练地点:8、9栋宿舍楼。逃生地点:8栋旁光彩运动场

(四)参演对象:8、9栋宿舍楼全体学生、宿管员、8和9幢公寓辅导员、二级学院辅导员、楼栋长、楼层长

(五)观摩对象:二级学院副书记、各班级保卫委员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保障本次消防演练有序进行,成立湖州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临时指挥部。

总指挥:丁松泉 

副总指挥:李雁冰  孙华勇

成    员:公共事务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参演部门、学院负责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当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做到亲自部署、争取带头参加演练,压实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全力配合做好此次消防安全演练工作。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参演部门、学院负责人要将演练情况作为本部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活动演练前要做好演练通知的宣传、思想疏通工作和演练培训工作,按照流程真演真练,针对演练过程提出宝贵意见,达到演练一次、提高一步的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参演部门、学院负责人要以此次演练为契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本部门的疏散逃生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防范火灾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