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干部:
根据《湖州学院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湖院党发〔2021〕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干部的社会兼职情况,现对2022年度新任中层干部社会兼职情况进行集中统一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选任提拔的具有社会兼职情况的中层干部
二、申报材料
1.《湖州学院中层干部兼职审批表》(组织部官网-下载专区);
2.相关兼职单位及兼职工作的说明材料(兼职机构现任领导人员名单、兼职机构章程和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邀请函(表)等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中层干部社会兼职,需经学校党委审批后方可兼职。经审批兼职的中层干部,应履行好岗位职责,不能影响本职工作;不能利用工作便利经商办企业;不能影响公共利益。
2. 新增兼职未进行报批的中层干部,需按照《湖州学院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本次进行集中补报。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3. 需要申报兼职的中层干部填写《审批表》后,经所在处室或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同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4. 申报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1)《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同时报word电子稿,邮箱:zzb@zjhzu.edu.cn);(2)相关兼职材料复印件一份;(3)于10月21日下班前,将材料送交至组织部(明知楼604)。
联系人:孟山,联系电话:0572-2111719,18562583373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