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中共湖州学院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149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现就湖州学院2021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同时,深入学习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于进行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红色根脉”的坚定守护者,为加快推进湖州学院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含党总支、党委,下同)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已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全面开展一查四看”,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看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看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看有没有规范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书记的导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入党革命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想信念是否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党委会议,下同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分析党员日常表,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评定为优秀的比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对、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其他事项

1.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一查四看”,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关于“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相关实施方法详见附件。

2.各党支部应当把握好时间节点。组织生活会请于开学两周内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可一并进行,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照片、通讯宣传工作,具体时间请各党支部确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4.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简单片面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以好的作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5.请各二级党委将2021年度“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5),以及在党支部民主评议中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党员名单3月11日(周四)下班前交至组织部。

(联系人:施洁1596823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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