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者:湖州学院发布时间:2022-01-04浏览次数:277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统筹整合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力量,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育人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和建设,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提升能力、成果应用等,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辅导员展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教育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工作职责

辅导员工作室按照“六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即每学期至少完成一个育人项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学习沙龙、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工作论坛、每年至少申请一项研究课题、每学期开设一门通识或系列讲座和开设一个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三、申报要求

1.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可以是一线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相关人员。作为主持人,原则上1人只能申报1个辅导员工作室。每个辅导员工作室一般应在3以上,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部门组建。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四、申报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受理、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具体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2.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立项工作室进行公示、挂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辅导员工作室是学校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辅导员团队形成,提升辅导员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我校学生工作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特色学工品牌和专家型学工团队。

2.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积极进行工作实践,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每个学院原则上申报不少于1个辅导员工作室。

3.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请申报人员参照《湖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要求,填写《湖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在202222817: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交至明知楼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jhz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320620683665)。

附件1:湖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湖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