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2021年秋季学生返校告知书

发布者:湖州学院发布时间:2021-08-18浏览次数:69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省教育厅关于精准谋划 2021 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的要求, 根据校党委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开学准备”的意见, 做到返校前有准备、返程中有秩序、返校后有制度,完善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确保新学期学 校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党委成立相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由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具体工作,熟悉掌握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形成疫情防疫工作机制,配合校防控办开展各项工作。

        2.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需于 8 月 20 日前返浙返湖,9 月 5 日(周日)起全体人员正常上班,涉及学生报到事宜的教职员工于 9 月 1 日返校,并按有关部门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3.返校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每一位师生健康信息要进一步进行摸底,尤其是对离浙返校人员,要了解其返校前 14 天健康状况、出行情况。全体师生要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 规范佩戴口罩。

        4.有以下情况,暂不返校。 

        (1)目前尚在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 

        (2)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湖,仍处于健康管理期内的。(健康管理期结束,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可以返校) 

        (4)身体健康异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 

        5.开学前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体育场馆等人群 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进行一次清洁消毒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在开学第一天组织教师全面清洁办公环境卫生,积极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6.校园继续实行管控进入。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 测温、验码和登记制度,强化校园封闭管理。

        (1)校外人员由校内接待或联系部门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来访人员行踪轨迹和认真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后,确认符合进校条件并经保卫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接待或联系部门对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车辆管理承担防控主体责任。 

        (2)校内人员不得将校园通行证借给校外人员使用,不得用自己车辆夹带未经报批的校外人员进校。 

        (3)在校学生“非必须不离校”。学生因病因事外出需请假批准后方可进出,并配合验码、测温、登记。

        (4)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配合校区门岗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 

        7.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坚持 “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要求。原则上在校园内举办 300 人以上大型活动以及有外省人员或外籍嘉宾参与的活动暂停或推迟举办;必须举办的以及 300 人以下的活动需制订疫情 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校防控办报批。 

        8.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统筹安排,多渠道储备疫情防控物资,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设置与师生规模相匹配的集中留观监测点。

        9.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开学前在知情、同意、自愿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建议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在报到前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及早建立群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 

        10.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加强谋划,统筹协调,密切配合,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防控预案体系,形成防控应急处置合力。

湖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8 月 12 日